三星電子曾向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控訴蘋果侵犯其3項專利,但首爾法院認為三星提出的3項專利中有2項與蘋果技術相比沒有技術上的突破,而另一項和蘋果手機相關功能是不同的技術,因此裁定侵權事實不成立,蘋果並沒有侵犯三星持有的商業專利。
2015年7月1日,Google、面子書、戴爾、惠普等連同各大矽谷科技巨頭企業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英語:Friend of the Court)簡報,指責蘋果公司以及之前美國法院對三星侵犯蘋果公司著作權訴訟案所作出的判決。據「法庭之友」簡報,矽谷企業認為美國法院裁定三星侵權的判決簡直是荒謬至極,美國法院也將因為此事而造成荒謬的結果,並對每年在複雜的元件研發上投入數十億美元的公司造成毀滅性打擊。簡報還指出,現代技術十分之複雜,智慧型手機往往會包含許多軟硬元件,當中多個元件更被用在不同的產品中,假如使用這些元件就會惹上侵權官司,將會大大阻礙創新發展。 抄襲HTC爭議
全球銷售總監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高速連拍其實是該公司的首創,最早在HTC One X和One S上亮相,但由於宣傳力度不夠,導致這一成果被三星搶走。」Jason Mackenzie亦承認,One X部分獨特功能未成功吸引到用戶關注,緣於HTC無法有效地向用戶宣傳這款手機的功能,並承諾「HTC將在營銷領域投入更大精力。」然而三星早在2003年推出手機型號E708便已經支援 6、9、15 連拍功能。